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佛冈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佛冈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现制定高岗镇政府法定职权范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岗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 |
承办部门 |
1 |
重要财政资金安排 |
财政所 |
高岗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序号 |
事项 |
备注 |
1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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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要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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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且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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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镇政府认为需要听证的行政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