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年度重点工作,现将《龙山镇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项决策对应的责任部门应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对于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事项,按照《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进行,未经组织听证的,不得提请镇政府审议。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1.龙山镇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龙山镇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1 |
编制涉及镇内公共利益的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其他重要规划 |
城建办 |
2 |
重要财政资金安排 |
财政所 |
3 |
医疗、教育、公共交通、饮用水工程、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且社会影响面广的其他重大行政措施 |
具体事项主管部门 |
附件1:
附件2:
序号 |
听证事项名称 |
1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 |
2 |
编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要规划 |
3 |
制定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且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措施 |
4 |
镇政府认为需要听证的行政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