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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引导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若干激励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20 10:22:33来源: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访问量:-字体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背景:当前佛冈县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四上”企业作为区域经济的“主力军”,其数量、规模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的整体实力与发展后劲。从现实情况看,佛冈县“四上”企业发展存在三方面待发力点:一是总量规模有待提升,与其他地区相比,“四上”企业数量占市场主体比例偏低;二是结构分布不够均衡,传统产业占比偏高,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培育不足;三是企业成长活力需进一步激发,部分企业因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同时,扶持政策供给不足、扶持手段有限,导致小微企业“上规”缺乏内生动力。国家和省级层面持续强调“稳经济、保主体、促发展”,要求各地通过政策引导激活市场主体活力,而培育壮大“四上”企业正是落实这一要求的重要抓手,发挥“四上”企业对县域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全力推动“四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四上”企业镇域全覆盖,能为我县经济增长提供稳定支撑。

  必要性:一是夯实经济发展根基的需要,“四上”企业是区域GDP、税收、就业的主要贡献者。通过政策激励扩大“四上”企业规模,能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促进佛冈县经济稳定增长。二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当前佛冈县产业存在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等问题,而“四上”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具有优势,通过激励措施引导企业扩规提质,可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崛起,实现产业结构向高端化、现代化迈进。三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需要。部分中小企业因缺乏资金、政策支持,难以突破规模瓶颈。针对性的奖励和服务措施能降低企业发展成本,鼓励更多企业主动向“四上”标准看齐,形成“培育一批、入库一批、壮大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目标:“四上”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对于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促进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意义重大。然而,现阶段本地区“四上”企业在数量、规模和创新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特出台本政策措施。本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在202520262027年内,实现“四上”企业数量显著增长,企业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区域经济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意义:一是促进经济增长,通过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能够有效扩大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四上”企业作为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其规模的扩大和效益的提升,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拉动地区经济增长。二是推动产业升级,激励措施将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投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四上”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率先实现转型升级,引领行业发展方向。三是增加就业岗位,企业的发展壮大必然带来就业机会的增加。“四上”企业规模较大,用工需求相对较多,能够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普通劳动者,对缓解地区就业压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解读

  激励措施共有六大部分,一是推动工业企业上规发展;二是推动批零住餐企业上限纳统;三是推动建筑企业上规发展;四是推动服务业上规发展;五是申报流程;六是其他事项。该措施明确了奖补对象及标准和工作要求,入库纳统的企业可以在各部门指导下申请奖补资金。

  工业:202520262027年新投产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对202520262027年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对202520262027年新升规后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1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含新投产上规、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对202520262027年新升规后(含新投产上规、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次年获得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如企业同时满足新升规后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10%及以上和次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可同时叠加享受奖补资金。企业符合第1和第2点奖补标准的,在202520262027年企业上规纳统后次年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第二年仍在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再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企业符合第3和第4点奖补标准的,分两年发放奖补资金,每年各发50%

  批零住餐业:202520262027年月度和年度首次上限入库纳统的批、零、住、餐类商贸主体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奖励202520262027年企业上限纳统后次年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第二年营业额/销售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再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

  建筑业:202520262027规下(即具备建筑业资质但未在本县建筑业行业纳统)升规上(即在本县建筑业行业纳统)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202520262027年新成立且当年上规纳统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规上建筑业企业202520262027年当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量占本地建筑业规上总增长量20%及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0%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企业符合上述奖补标准的,次年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第二年仍在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再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

  服务业:202520262027年月度和年度首次入库纳统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奖励。202520262027年企业入库纳统后次年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第二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再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

  四、制定或者修订亮点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商贸主体达限纳统应统尽统的若干措施》以及清远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清远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县域经济专班关于印发<清远市县域“四上”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该激励措施。

  亮点:精准奖励机制,对新入规入库“四上”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针对新入规且营收良好、增长达标的企业也设置奖励,有效激发企业提升经营业绩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五、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激励措施精准落地、企业充分知晓,解读工作将通过“分层负责、多渠道联动、常态化推进”的方式组织实施。一是责任分工明确,由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统筹协调,联合统计、税务、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解读无死角。二是多渠道覆盖,线上通过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原文进行宣传解读;线下组织专题宣讲会、企业座谈会,针对园区、重点行业开展“一对一”上门解读,精准触达潜在“四上”企业。三是动态跟踪反馈,建立解读效果跟踪机制,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访谈收集疑问,持续优化解读方式,确保企业懂政策、会申报、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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