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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文艺精品及人才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28 11:06:13来源: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访问量:-字体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就文艺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指出“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强调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把文艺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出台《佛冈县文艺精品及人才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佛冈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艺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响应时代呼唤、担当文化使命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全县文艺事业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艺创作活力有待激发: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文艺精品相对匮乏,创作题材、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性有待加强,反映佛冈特色、展现时代精神的扛鼎之作尚显不足。优秀文艺人才支撑不足:高层次、领军型文艺创作人才较为稀缺,青年文艺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机制不够完善,部分领域存在人才断档或外流现象,制约了文艺创作水平的持续提升。激励机制与评价体系有待完善:此前可能存在的奖励范围不明确、标准不清晰、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未能充分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和创造潜能。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明确导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鼓励创作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

  激发活力。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奖励措施,有效激发全县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与创造性。

  培育人才。建立健全文艺人才的发现、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文艺人才,夯实佛冈文艺事业发展的人才基础。

  提升影响。推动佛冈文艺作品在更高级别平台展示、获奖,提升佛冈文化软实力和城市美誉度。

  三、主要内容解读

  《奖励办法》共有五章,十五条。主要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内容是:制定本实施办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经费来源。

  第二部分是奖励对象及范围条件,主要内容是:申报者和申报作品的有关要求。

  第三部分是申报于评审,主要内容是:申报作品有关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是获奖作品授权与使用,主要内容是:申报作品可用于授予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分开展公益性宣传推广有关事项。

  第五部分是附则,主要内容是: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及施行日期。

  四、制定或者修订的亮点

  《佛冈县文艺精品及人才奖励办法》的制定,并非对现有政策的简单补充,而是一次系统性、导向性的升级。其核心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覆盖面广,实现文艺领域“全门类”激励

  打破壁垒,全面繁荣。本次《办法》彻底打破了以往可能存在的奖励范围局限,明确将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影视等主流艺术门类全部纳入奖励体系。这体现了政府对文艺事业发展的全面布局,确保不同艺术领域的创作者都能被看见、被鼓励,从根本上激发了全县文艺创作的“全域活力”。

  兼顾传统与当代。在涵盖传统书画、戏剧曲艺的同时,也重点关注了影视、现代音乐等更具当代性的艺术形式,显示出佛冈文艺发展与时代同步、与青年同行的开放姿态,有利于构建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文艺生态。

  (二)重点突出,发挥精品人才“指挥棒”作用

  聚焦“高层次”与“影响力”。《办法》明确将奖励资源向获得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的作品和人才倾斜。这不仅是“扶优扶强”,更是树立了明确的品质标杆,引导文艺工作者摒弃“小富即安”思想,勇于攀登艺术高峰,追求在更高级别的平台上展现佛冈文化实力。

  强调“本土性”与“时代性”。特别鼓励反映佛冈本土特色(如历史文脉、风土人情、发展成就)和服务重大主题(如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创作。这使奖励政策成为引导创作方向的“指挥棒”,推动文艺工作者从佛冈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火热的现实生活中汲取灵感,创作出既有地方韵味又有时代气息的精品力作。

  (三)激励与引导并重,实现文艺生态“长远性”培育

  超越即时奖励,注重长期效应。《办法》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对已有成果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事后”奖励,更在于通过释放清晰的政策信号,进行“事前”引导。

  明确创作导向。它明确地告诉全县的文艺工作者,政府鼓励什么、支持什么。这必将引导广大文艺创作者自觉聚焦时代主题、扎根人民大众、深耕佛冈大地,从“要我创作”转变为“我要创作”符合政策导向和人民需求的优秀作品,从而实现佛冈文艺人才梯队建设和文艺创作繁荣的良性循环与长远发展。

  五、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佛冈县文艺精品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在2026年至2028期间获奖、发表、发行、上映、演出、展出的作品可以申报,申报评审应在获奖、发表、发行、上映、演出、展出(以在先为准)当年9月20日前提交申报所需资料。申报作品负责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推荐评奖作品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当年11月上旬完成总评,12月颁奖,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评选时间。

  在有效申报时间内,按申报要求由作者、文艺组织、文艺家协会或单位申报。申报人或组织自行填报申报表后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具体地址是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25室,联系电话4271622。

  六、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

  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推进《奖励办法》政策解读工作,指导、协调各股室及时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认真抓好宣贯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奖励办法》进行宣传和解读,进一步推动我县文艺人才和精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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