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议单位/人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是否采纳理由 |
1 |
肖启纯 |
1、《佛冈产业园区准入管理试行办法》改为《佛冈县招商引资准入管理试行办法》,相应的“入园”词汇予以修改替换。 2、将原第三章第六条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内容予以修改,增加林业局和各相关乡镇意见,附表同步修改。 3、将原第三章第七条第三款项目审定中的“定期举行评审会”改为“不定期举行评审会”。 |
均已采纳。 |
1、将准入办法上升到全县高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我县招商力度,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出现同类型规范性文件的重复制定。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职能。 3、灵活安排评审会时间,便于评审工作顺利地开展。 |
2 |
黄小云、黄泽川 肖启纯 |
1、将原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产业类型增加其他达到环保要求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优质项目; 2、将原第二章准入基本条件第五条第一款“产业方向要求”删除; 3、将原第二章准入基本条件第五条第三款“集约用地要求”内容予以修改; 4、将原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项目初审予以修改; 5、删除原第五章法律责任。 6、附件2《项目落地审批表》的“土地价格”和“付款时间”予以删除。 |
均已采纳。. |
1、产业类型增加其他类优质项目有助于扩展我县招商范围、丰富引入项目。 2、删除具体产业方向要求有助于减少限制,鼓励更多优质产业落户我县。 3、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建筑类项目用地容积率及工业企业内部绿化率予以修改。 4、修改第六条能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评审职能;将第七条第二款内容中项目考察单列一款能够突出项目引进前考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准入办法制定的目的是把优质项目引进来,重点应放在项目准入的事前把关而非落地后的诸多约束。 6、视合同情况而定。 |
3 |
高岗镇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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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迳头镇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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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头镇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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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石角镇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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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山镇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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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汤塘镇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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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发改局 |
建议删除原第二章准入基本条件第五条第四款“平板玻璃、工程玻璃”内容。 |
已采纳。 |
理由是平板玻璃行业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
10 |
县经信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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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国土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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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环保局 |
1、环保准入应以清洁生产水平、单位用地面积和单位产值的排污率为重要判断依据,对排污量很小却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日化和无机化学等属于三类工业的企业应该具体化。 2、准入基本条件应提原则性要求、具体行业作为附件,实行动态更新。 |
均已采纳。 |
1、结合分管领导意见和我县发展大局,改为:“坚决不得引入水污染型项目及三类工业项目”。 2、具体行业已予以删除,只保留大的招商产业方向,并提出所有进入我县项目并通过我县环保部门具体要求。 |
13 |
县林业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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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土地开发储备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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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规划办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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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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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公众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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