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佛冈县旅游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精神,在旅游行业管理中严格执行《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暂行条例》及《广东省旅游条例》,以法律为准绳,对照权责清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行业质量监管工作,依法治理好本县旅游行业。到2017年12月底,全县旅游市场安全祥和文明,没有出现特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经营案件,没有出现因游客引起的信访事情。
一、严格旅行社守法经营监管,强化法规观念。
2017年我局继续把强化旅行社依法经营作为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每季的行业质量检查,强化企业依法经营的观念。每次开展业务检查都认真检查旅行社有没有虚假宣传、超低价招客等等现象,反反复复提醒各间旅行社要牢固“有法必依,违章必究”观念。今年进行旅行社服务质量常规检查4次,累计检查单位24个,出动检查人员95人次,累计查出合同不规范、旅游用车不规范等问题65个,提出整改意见65条。二是在11月份开展整治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超游超低价团专项检查1次,检查旅行社3家、旅行社分公司1家、旅行社营业部3个,发出整改“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提出整改意见20条,限期要求各单位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加强文明旅游诚信建设。今年初,结合文明旅游建设,县旅游局为加强旅游团队管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实现文明旅游、和谐旅游,根据《旅游法》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旅游团队文明旅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导、总结制度》,指导旅行社、导游做好游客守法出游、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同时,继续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建立起每月报送报告“不文明旅游行为”制度。今年以来,没有收到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报告。
二、抓好旅游安全管理,确保旅游市场平安。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景区,确保我县旅游业安全、祥和、稳定,全年没出现旅游安全重大事故。
一是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工作中旅游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县旅游局与各个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任务、目标,督促旅游企业深入细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的指导。年初,县旅游局把国家旅游局2016年12月1日施行的《旅游安全管理办法》,下发到各镇、重点旅游景区、酒店和旅行社并在政府网进行公开。
三是保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抓好常规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检查4次,开展专项检查3次(消防专项检查、水上项目和高风险项目检查、旅游交通专项检查)。累计检查旅行社、景区43家,查出存在问题139个,提出整改意见139个。排查重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3处(观音山王山寺),排查消防隐患1个(森波拉),已经督促整改。(3月下旬对10家旅游景区、酒店开展了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问题11个。5、6月份积极开展旅游景区水上项目及高风险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强旅游安全管理;9月底开展旅游车辆专项检查。)
四是抓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确保特别防护期旅游市场平安祥和,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安委会的指示精神,在7月中旬,根据佛安【2017】4号文件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并立即制定了《县旅游局7—10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企业先自查,旅游局后监督检查,隐患限时整改”的工作计划,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重要旅游景区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检查促改进。
五是继续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工作。由于“平安景区”是“平安佛冈”的组成细胞之一,为此我局今年继续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年初,按县平安办要求制定了今年的工作计划,并发文到森波拉、聚龙湾、田野绿世界三个创建试点单位,对照平安景区创建标准明确了三个试点单位的工作目标和检查工作要点。除了每季度进行平安检查情况检查外,还在9月对三个试点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初步检查,督促三个试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严守法规,对照标准,依程序作出重大决策
为推进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工作,促进我县旅游业发展,自2016年7月我局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的意见》《佛冈县客栈(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佛冈县“百村百园”乡村旅游观光体验项目奖励方案》《佛冈县农家乐星级划分条件及等级划分》四份文件后,认真听取县法制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采取了向社会公布草案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收集意见后进一步修改文件,之后提交给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工作措施。今年除《佛冈县客栈(民宿)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因与上位法有冲突未通过外,其他3份文件依程序进行了公示。
四、抓好旅游投诉处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抓好旅游投诉的合法处理。为做好旅游行业的综合管理,我们在平时认真处理12345政府热线和12301旅游投诉热线转来的游客投诉,最大程度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最大努力处理双方矛盾纠纷,努力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至今处理旅游投诉16宗,其中12345转来15宗,12301转来1宗。这些投诉中答复后没有出现上访、重复投诉的问题。
二是做好特殊期维稳工作。从3月份到十九大闭幕前,县旅游局根据县委县府及维稳办要求,一丝不苟做好行业的维稳工作。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配合县相关部门处理好高岗龙潭下3驴友溺毙事件。并且在9月中旬到十九大闭幕前加强旅行社、旅行社分公司、旅行社营业部的出外人员信息管理,天天按时汇报维稳办,发现问题后及时配合处理。
三是督促旅游景区做好文明服务监督岗设置工作。根据省精神文明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对标进行整改,督促观音山王山寺、聚龙湾天然温泉度假村、森波拉度假森林抓好文明服务志愿服务队伍和文明服务监督岗建设。强调了这两项设置的重要性:以文明的旅游使者形象,使递旅游文明观念;尽快尽早帮游客释疑解难,表现景区优质服务;有利于维护景区舒适、和谐、安静、卫生、有序的旅游环境;有利于减少游客对景区的误解,增进景区与游客的良好沟通,从而降低投诉。
五、依法开展旅游企业经营情况公开,加强信息共享。
一年里,县旅游局按照法规要求对以下情况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了公开。一是旅行社增减目录,每有变化都及时进行公开;二是每季度公开旅行社经营情况;三是每季公开全县旅游投诉处理情况;每半年公开导游人员信用情况。
六、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在“3.15”、安全生产月”、5.19中国旅游日、“11.9”消防日等特别日子进行旅游咨询活动。
二是组织全局人员百分百参加公务员学习和省干部学院网络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并且组织业务部门骨干参加市法制局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
三是11月1日《广东省旅游条例》实施后,组织全局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局主要负责人还参加了市的专题学习班。
2018年县旅游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1、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合查处、查处旅游企业违法行为信息共享机制。
2、加强对旅游企业的常规检查,强调守法经营和标准化经营。
3、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旅游市场平安祥和。
4、做好本县旅游业的大数据建设,促进我县旅游业科学发展。
5、加强行政检查和执法力度,强化旅行社类守法经营意识,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租车不合法等等违法违章行为。
6、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规定,抓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管理。
7、抓好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水平。
佛冈县旅游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