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清远市旅游局与佛冈县旅游局联合对我县旅游景区、旅行社开展元旦、春节前旅游安全检查。
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先后对旅行社、旅游景区进行了专项检查,并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对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安全提醒、林区防火、消防器材配备以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职工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情况认真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同时,联合检查组要求涉旅企业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各类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严格执行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要完善相关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相关知识培训;要做好游客行前安全告知说明和文明旅游宣传工作,营造文明安全的旅游环境;要继续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持营业场所环境卫生。
据悉,根据县安委会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元旦假期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自本月中旬以来县旅游局深入开展涉旅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