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我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总结了我县以往的文物普查工作的成果,分析当前文物普查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副书记黄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日云主持,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谭武刚及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佛冈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佛冈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普查任务,扎实推进下一步工作,不断增强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高水平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推动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会议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文物普查这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积极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二是要明确目标定位,准确把握文物普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拓展内涵”,实现“纵横贯通”,确保文物普查保护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纵横贯通的工作网络,加强“建章立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三是全力保障到位,确保我县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要求党政同责、强化领导,建强队伍、形成合力,加强宣传、浓厚氛围。
此次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此次普查范围是县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任务是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公布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