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佛冈县水利局
《佛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办法》
《办法》共十三章,五十五条,主要对总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水源水质管理、净水厂管理、泵站管理、输配水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和管理、优惠政策、奖惩、附则等内容作出规定。1.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用于所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工程,包括县城(扩网)国营供水工程、镇级(扩网)民营供水工程、跨行政村供水工程、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供水工程。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系
为确保我县农村供水正常运行,使群众饮上安全、稳定的生活饮用水。我局制定了《佛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必须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系。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各地兴建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工程,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但也有些地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能力较为薄弱,未建立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必须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系。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和过程 《办法》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标准规范。 制定过程中,我们要求《办法》内容与现行上位法的规定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不符合上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缺乏政策法规依据的情况。并征求各镇、县有关单位意见,2019年6月12日,为了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保障该项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提高立法质量,佛冈县水利局根据《佛冈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三章,五十五条,主要对总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水源水质管理、净水厂管理、泵站管理、输配水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和管理、优惠政策、奖惩、附则等内容作出规定。 1.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 用于所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工程,包括县城(扩网)国营供水工程、镇级(扩网)民营供水工程、跨行政村供水工程、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供水工程。 2.关于管理体制 供水工程管理应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成立管理单位或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管理责任制,积极推行专业化管理和用水户协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管理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规范和监督。供水管理单位要加强用水户协会建设,推行用水户参与的工作机制,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3.关于运行机制 供水工程管理要积极推行管理单位和管理负责人的目标责任制,按管理程序,依法签订责任书,明确责权利。 4.关于水源水质管理 各级政府、县环境保护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供水水源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