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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队伍、一类纠纷、两天化解——佛冈“精一”普法实战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6-10-15 08:42:05来源:佛冈县司法局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近日,汤塘镇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从介入处置到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仅用时2天,赔偿款项当场兑付,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该纠纷快速妥善处置,是佛冈县试点推行普法指导员+法律明白人“精一”普法机制的实践成效。

  按照“精一”普法试点工作安排,各镇组建普法指导员工作小组,由司法所、派出所所长、平安建设工作人员、法庭法官及村(居)法律顾问共同组成;各村(居)从村“两委”党员中遴选法律明白人,在普法指导员的带教下,做到精通一项法律事务,能够独立调处一类矛盾纠纷。本次调处的是人身损害赔偿与监护责任划分复合型农村纠纷,案件责任认定复杂,涉事双方家庭经济均较为困难。接到纠纷线索后,普法指导员、村(居)法律明白人第一时间同步介入、分工协作开展处置。

  一是释法明理,推动双方回归法治协商轨道。普法指导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厘清各方过错责任比例,明确法定赔偿项目,清晰阐释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破除当事人认知误区,促使双方摆脱情绪对立,转向理性协商。

  二是情理疏导,聚焦解决群众现实急难。村(居)法律明白人熟悉两家实际境况,提出分段处置、优先纾解急难的调解方案:优先协商丧葬、医疗等紧急开支,暂缓处理后续赔偿总额争议,已支付款项全部计入总赔偿金额。依托本土乡情开展情理规劝,以法律规定作为调解支撑,促使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达成调解意向。

  三是闭环定纷,凝聚多部门联动工作合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当事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赔偿款项当场兑付,相关善后事宜妥善处置,有效避免矛盾转化为信访积案。调解过程中,普法指导员重点破解责任划分、赔偿核算、协议规范等专业性问题;村(居)法律明白人做好情绪安抚、邻里关系修复工作。构建起司法所统筹协调、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法庭提供法律兜底、镇村协同补位的联动格局,充分释放“精一”普法队伍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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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塘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主持调解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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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法院汤塘法庭法官向当事人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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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塘司法所调解员指导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该起矛盾的高效化解,是“精一”普法机制落地见效的生动缩影。该机制旨在培育一批扎根群众身边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不搞普法“大水漫灌”,摒弃泛化学习模式,推动法律明白人吃透一类法律业务、掌握一套调解方法、具备独立处置同类纠纷的工作能力。通过精准普法滴灌、专业人员结对带教,融合普法指导员专业法律优势与本土法律明白人熟民情、接地气的工作优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佛冈实践,为“百千万工程”纵深推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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