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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开展矿产资源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6-09-03 19:47:37来源:佛冈县自然资源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清远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近日,清远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矿产资源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冯劲松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刘泽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清远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巡察办以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涉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冯劲松强调,巡视巡察监督是党和国家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的利剑、治国理政的利器。市委一以贯之把巡察作为管党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本次巡察就是市委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亲自审定方案的专项任务。近期刘胜书记就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强调“净矿”出让等在我市要全面推广,指出我市在矿产资源领域还有很多乱象,必须整改到位,为今后发展资源经济打好基础,要通过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系统性突出问题,规范行业秩序。这一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彰显了市委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决心。

  冯劲松指出,巡察组将紧紧依靠佛冈县党委和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工作,聚焦矿产资源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矿产资源管理关键环节制度落实、涉矿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矿产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四个方面开展本轮专项巡察,重点检查对矿产资源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和组织推动,矿产资源规划,履行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监管职责,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执行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健全协同监管体制机制,矿产资源管理中的权力运行,被巡察党组织对上一轮巡视巡察反馈涉及矿产资源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成果是否得到巩固深化、是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等情况。希望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支持,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刘泽华表示,此次巡察是对佛冈县矿产资源领域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综合会诊”,对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县自然资源局坚决拥护市委巡察决定,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全力支持配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巡察部署。全局深刻认识到,此次专项巡察是对局党组政治责任的全面检验,也是破解难题的重要机遇。全体干部职工将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上来,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不遮掩、不回避、不护短。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坚决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局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巡察组工作安排,带头查找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专人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资料查阅、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等配合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让巡察组听到真话、察到实情、找准症结。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持续推进的,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查找制度短板,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四是注重统筹兼顾,以巡察成效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配合巡察与履行自然资源核心职责紧密结合。以巡察为动力,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防范风险的具体实践,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自然资源保障。

  清远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间为1个半月左右,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63-4275108,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专门联系信箱设在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大门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机关办公二号楼南门旁。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24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矿产资源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矿产资源出让、审批监管、开发保护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佛冈县自然资源局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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