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佛冈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从政策落实、服务优化、银政协同三方面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惠民保障能力,提高缴存职工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一是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新规,打通政策落地通道。2026年8月19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对此,我县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要求,全面对标市中心业务办理规范,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打折。一方面,落实缴存新规,严格按照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要求,落实从2026年9月1日起,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2026年9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40元的政策规定。另一方面,统一政策口径,依托政府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窗口现场告知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解读传达新规。
二是优化提取业务办理服务,释放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围绕群众租房、购房、偿还房贷等实际需求,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佛冈管理部持续优化提取服务,着力打通资金流通堵点。一方面,用好既有线上办事渠道,依托“粤省事”等平台,实现租房提取、离职提取、退休提取等高频事项办理效率提升。另一方面,持续优化窗口线下办事流程,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立专用窗口,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半年全县累计办理公积金提取8424人次,提取总额17412万元,有效缓解职工住房消费压力,激发住房市场活力。
三是深化银政协同水平,强化台账跟踪管理。通过逐一核对各归集银行报送的单位催缴台账,建立完善欠缴单位动态跟踪台账,督促欠缴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压紧压实各单位缴存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上半年,全县新增缴存单位20户,新增缴存职工2648人,补缴金额24万元,归集额合计24282万元,有力保障公积金资金平稳有序运转。
下一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佛冈管理部将继续跟踪评估新政实施效果,动态优化业务流程,加强资金风险防控,推动公积金惠民政策更加精准、高效、便捷地惠及广大缴存职工。一是持续加大公积金惠民新政宣传解读力度,丰富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覆盖面,多渠道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普及政策内容,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与普及率,把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持续抓实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主业,常态化做好缴存单位日常走访督导,不断壮大公积金资金规模,夯实民生保障资金基础。三是持续优化政务窗口服务举措,提升业务经办效率,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咨询接待、诉求处置工作,用心解决群众办事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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