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屏障,压紧压实各类经营主体保护责任,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校园周边整治行动为抓手,重点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将查办的1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以案释法,以案为鉴。
案例:2026年4月,县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投诉,称某零食店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经查,该零食店的工作人员在未依法核实消费者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3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零食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无小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对难以判明年龄的消费者,经营者应当核验身份证件,严格履行禁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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