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住建局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清远市建筑业企业劳务施工资质备案条件的通知》,相关新政自202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持续优化我县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切实为建筑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县住建局第一时间开展政策宣贯,解读劳务资质备案最新标准,指导建筑企业申报施工劳务资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7月20日,县住建局顺利核发新政实施后全县首张建筑业劳务资质备案证书,标志新政在我县落地见效。
本次劳务资质备案政策调整内容分为两方面:一是精简人员配置标准。企业申报劳务资质备案所需技术工人由原来的50名调整为25名,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所有技术工人须持有官网可核验的培训考核合格上岗证书。二是健全人员管控机制。备案所需技术工人社保缴纳时长需1个月以上,同时同一技术工人1年内参与劳务资质备案申报不得超过2次。
此次政策调整推动降门槛、减成本与强监管、守底线有机统一,一方面通过压缩人员配置规模,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中小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活力,另一方面依托社保核验、人员申报频次限制等监管措施,从源头遏制人员挂靠、虚假申报乱象,强化建筑行业监管。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持续做实做细政策落地配套服务,线上线下政策答疑,针对企业申报过程中的材料准备、系统填报等业务提供全流程专人指导,同时加强备案后动态核查,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坚持优化服务与规范监管并重,确保劳务资质备案新政平稳有序落地,持续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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