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头镇执法办查处一起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渔网进行捕捞的案件,尽管当事人被执法人员制止时渔获物少,但已触及法律红线,禁渔期非法捕捞,不只是“犯错”,更是违法犯罪!

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国家规定的禁渔时间,禁渔期是鱼类繁殖生长的黄金季节,也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关键时期,佛冈全域江河、溪流、河涌,均在禁渔管理范围之内。
为坚决打赢禁渔期监管攻坚战,水头镇持续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综合运用部门联动、网格管控、科技赋能等措施,对非法捕捞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始终为潖江水生态挺膺在前。
水清鱼跃,方显生机勃勃。保护渔业资源,不仅靠执法,更需要每一位群众的亲身参与。如果您发现身边有电鱼、毒鱼、炸鱼或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等非法捕捞行为,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水头镇派出所:0763-4721190;水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0763-47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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