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气温回升、雨水增多,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野生植物、菌类进入生长旺盛期,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及消费食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随之显著上升。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春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致广大食品消费者:守住“入口关”,远离食物中毒风险
1. 坚决不采、不买、不食野生蘑菇
春季是野生蘑菇生长旺季,也是毒蘑菇中毒高发期。毒蘑菇与可食用蘑菇外观难以区分,且毒素耐高温、蒸煮无法破坏,目前无特效解毒药。请严禁自行采摘、购买、食用路边、山林、公园等区域的野生蘑菇,不迷信“民间辨别方法”,坚决不购买来源不明的散装蘑菇制品。
2. 杜绝采摘食用野生有毒植物
春季野生植物萌发,部分群众喜好采摘野菜、野果、野花食用,但苍耳子、曼陀罗、毒芹、商陆、滴水观音、大花萱草、断肠草等野生植物均含有剧毒,误食可引发恶心、呕吐、抽搐甚至死亡。请不要采摘、食用不认识的野生植物、野菜、野果,不随意采摘不明植物泡水、做菜,避免因误认导致中毒。
3. 坚决不食用河豚鱼及制品
河豚鱼卵巢、肝脏、血液等部位含有剧毒河豚毒素,毒性极强且无法通过烹饪去除,国家明令禁止食品经营单位非法销售、加工河豚鱼。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野生河豚鱼及自制河豚鱼制品,不贪图野味触碰生命安全红线。
4. 规范储存、加工、食用日常食品
春季气温升高,熟食、凉菜、豆制品、剩菜剩饭易滋生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请务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隔夜饭菜彻底加热后食用;不购买过期、变质、感官异常的食品,冷链食品按需购买、及时冷藏;谨慎食用生冷海鲜、凉拌菜,降低食源性疾病风险。
5. 及时就医,留存证据
若食用不明食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头晕、口唇发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前往就近医院救治,并保留剩余食物、呕吐物、包装等证据,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二、致食品生产经营者:严守“生产关”,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严控原料采购,杜绝高风险食材进入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蘑菇、野生有毒动植物、河豚鱼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材,不收购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的野菜、菌类、水产品。建立完整进货台账,确保原料可追溯,从源头阻断风险。
2. 规范生产加工,防范微生物污染
春季湿度大、温度高,食品加工需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保持生产场所通风清洁,定期消毒设备、容器、工具;生熟食品分区加工、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严控食品加工时间和温度,熟食制品及时冷藏,凉菜制作符合专间操作要求,严控加工环节致病菌繁殖。
3. 合规储存运输,保障食品品质
按照食品标签标识要求储存原料和成品,冷链食品全程保持冷藏冷冻温度,防止食品变质、发霉;运输车辆定期清洁消毒,避免食品与有毒、有害、不洁物品混运,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环节不受污染。
4. 加强人员管理,落实健康监测
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症状,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杜绝带病上岗,防止人为污染食品。
春季食品安全无小事。毒蘑菇、野生有毒动植物、河豚鱼等引发的食物中毒可防不可治,唯有提高警惕、坚决远离,才能守住健康底线。请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共同遵守食品安全要求,自觉抵制高风险食材,携手防范春季食源性疾病,守护春季饮食安全。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