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3月16日上午,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专题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推动单位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

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宣讲、专题研讨、线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办法》立法背景、适用范围、节能管理、节能措施、监督保障等核心内容进行系统解读。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绿色采购、空调与用水管理、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等刚性要求,结合能耗统计、设施运维、绿色办公等实际工作开展交流讨论,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落实举措,切实增强依法节能、科学管能的责任意识与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切实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单位绿色低碳转型。一要强化法治意识,把《办法》作为节能工作基本遵循,健全节能管理制度与台账,做到依规管能、依法用能;二要突出重点管控,严格执行空调温度设置、办公用电管理、公务用车节能等规定,常态化整治“长明灯、长流水、待机能耗、餐饮浪费”等问题;三要营造浓厚氛围,持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办公、低碳出行、勤俭节约良好习惯。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对《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有了全面深刻的理解,节能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下一步,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各项规定,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各项工作,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绿色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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