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5日,佛冈县司法局紧扣乡村治理工作重点,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赴石角镇黄花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整治+普法”双推进模式,把环境美化服务与安全法治知识精准送至群众家门口,切实为美丽乡村建设和平安乡村治理注入法治动能。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与黄花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人员手持清扫工具,对村庄主干道、背街小巷的积存垃圾,房前屋后的杂物堆垛,以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死角进行全方位清理;同时协助维护村内公共秩序,引导村民规范摆放生产生活物资。志愿者以实际行动带动村民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共同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乡村居住环境。

劳动之余,志愿者迅速转换角色成为法治宣传员,结合农村群众日常出行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实际情况,开展贴合群众生活的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入户走访、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志愿者重点向村民普及摩电骑行“一盔一反光衣”的安全防护要求,详细解读“不违规载人、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交通违法行为的潜在危害及相应法律后果,提醒村民时刻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筑牢“文明骑行、安全出行”的思想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道路出行安全风险。
此次活动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既有效改善了黄花村的村容村貌,又切实提升了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达成“环境整治惠民生、普法宣传护平安”的双重工作成效。下一步,佛冈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整治+普法”融合工作模式,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融入乡村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以坚实的法治力量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平安佛冈建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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