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佛冈县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从多方发力筑牢节日食品安全防线。
一、选购消费,把好“入口第一关”
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经营场所,仔细查看包装标签,拒绝“三无”、临期及来源不明食品。食用前,食材需彻底清洗、烧熟煮透,做到生熟分开,不食用生冷变质食品;节日饮食应注重清淡搭配,避免暴饮暴食,谨防肠胃不适。外出就餐时,优先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单位。网络订餐时,先查看商家资质与食品安全评价,优先选择距离近、信誉佳的商家。
二、家庭聚餐,守好“餐桌安全线”
家庭聚餐时,应按需采购食材,规范冷藏冷冻储存,避免积压变质。烹饪时严格把控加工环节,妥善处理四季豆、土豆、泡发木耳等高风险食材,不采食不明野生菌、野菜,不饮用自制泡制酒等。聚餐时主动使用公筷公勺,剩余饭菜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务必彻底加热;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需格外注重饮食安全。
三、诚信经营,筑牢“行业责任墙”
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食材采购验收关,规范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严格遵循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区、用具专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餐饮单位应主动提供公筷公勺,散装食品做好防尘、防污染等防护措施,严禁销售不合格食品。
四、乡村防范,织密“基层安全网”
农村家庭聚餐、宴席承办方应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备案,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场所,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和加工环节,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农村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不购买流动摊贩的无保障食品,不饮用来源不明的散装酒水,谨慎食用自制腌腊食品。
特别提醒:全社会应共同抵制“野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制作、食用、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坚决守护舌尖安全与生态安全。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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