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冈县委书记、县第一林长芦湛,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林长江红平共同签发佛冈县2025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令》。
在具体措施方面,林长令明确四项重点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长效保护机制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根据保护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加强基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强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保护举措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排查、管执联动等长效保护机制,完善联防联控体系,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构建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格局。
二、加强管护巡护,筑牢鸟类安全防线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将自然保护地、林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候鸟迁飞通道以及农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捕猎、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情况的区域列为重点巡护巡查区域,立即启动为期3年的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要以“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组织开展高频次、拉网式排查,及时进行清网、清套、清夹、清毒饵,加强源头保护和防范。要运用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加密监测巡护路线,密切监控进入栖息地各类人员的活动,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制止猎捕鸟类的违法行为,切实提升鸟类及其栖息地保护能力。
三、强化部门合力,严打涉野违法犯罪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以林长制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从源头上严格防范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林业主管部门要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和管理,牵头组织抓好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各项措施落实;公安部门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涉鸟类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栖息地和生境改善;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餐饮、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斩断非法利益链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要严查非法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针对鸟类破坏农作物情况,各镇要引导农户、养殖户使用覆盖式、色彩鲜艳的生态友好型防鸟网进行护农护果护渔,替代传统的捕鸟网,并探索推广对鸟类无伤害的驱鸟设备或手段。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每年3月份“爱鸟周”和11月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主题宣教活动,构建鸟类保护宣传矩阵。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宣传,倡导文明保护理念,提高社会公众保护鸟类意识。林业、市场监管、邮政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鸟类活动周边社区、农贸市场、物流寄递等特定行业从业群体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教育、团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面向青少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鸟护鸟宣传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保护鸟类的意识和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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