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佛冈管理部把服务提升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关键举措,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为统领,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业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截至今年9月19日我县归集住房公积金合计34,295万元,期末金额149,359万元;办理职工因购买、还贷、离退休、离职及家庭突发事件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9280人,提取金额24,978万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69笔,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11万元,其中商转公贷款共5笔,贷款金额184.7万元。
一是积极扩大归集面,实现住房公积金长足发展。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归集力度,继续巩固已建单位,督促新建单位,扩大覆盖面,提高企业缴存率,稳步提高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量。通过加强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和合作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方协作、共同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截至今年9月19日,新增单位76个,新增职工2652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面,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效发展。协助5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13.12万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落实。
二是落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建〔2022〕127号)精神,积极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商转公贷”“带押过户”等业务,为缴存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的还款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发展。
三是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减轻租房压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清公积管〔2024〕1号),切实减轻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职工租房压力。自租房新政策实施以来,截至今年9月19日我部已办理租房提取业务1262笔,提取住房公积金9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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