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金星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及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综、交通等部门在噪声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分工,是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全县噪声监管效能、改善声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方案》精神,充分发挥本局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主动对接县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协同治理,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整治夜间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等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和谐安宁环境的期盼。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普法宣传,推动企事业单位、公众共同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培养全社会文明习惯,形成建设宁静和谐的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