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总有一些“小可爱”的动物,与人类不期而遇。6月13日,有群众反映在家中发现2只猫头鹰幼崽,得知情况后,我局联合迳头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救助。经现场初步确认,2只猫头鹰幼崽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邻角鸮,领角鸮体表无伤、生命体征正常,由于幼崽们年龄较小,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当天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将其送至清远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救助。
我局工作人员将2只猫头鹰幼崽移送至清远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站后,并对2024年5月15日救助的4只领角鸮幼崽开展回访工作。通过及时对受伤的猫头鹰幼崽进行救治、康复、恢复野外生存能力等一系列举措,此前处于脆弱期的4只幼崽已实现显著成长——其体貌特征发育成熟,不仅掌握飞行技能,具备独立活动能力,且能够自主进食,生存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这一救助成果充分彰显了专业救助工作在保障野生动物健康成长、提升野外生存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我局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担当与实际成效。2025年度共接收协助救助野生动物情况26宗,发放小册子宣传资料6000余份,张贴宣传画册1200余张。
县林业局与县公安局多次开展联合救助行动,充分体现了我县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此,我局呼吁广大群众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如发现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及时联系县林业局进行救助(联系电话:0763-428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