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我县依据《清远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一批)》下放相关行政执法职权,各镇人民政府开始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主动履职担当,积极做好各镇行政执法工作的督促、培训与指导,确保执法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到高岗镇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
近日,我局到高岗镇、水头镇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监督工作。一是对矿产、土地、规划等行政执法案件立案、调查、审理、处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定时限、工作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指导;二是深入现场督促违法用地图斑整改,并指导乡镇执法人员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劝导自行配合整改;三是就抓好案件跟进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了指导,乡镇执法人员认真对照指导内容实地开展案件办理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我局职能,持续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开展专业化知识培训、常态化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基层执法中的专业性、疑难性问题,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保障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工作行稳致远,让基层执法更规范、更高效、更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