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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获2024年度佛冈县“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总分第一名

发布时间:2025-01-02 10:11:44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访问量:-字体

  近日,在佛冈县委普法办组织开展的2024年佛冈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评“优秀”等级。活动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审议台账、网上评议、展板展示、现场评议等环节,考核被评议单位执法普法工作成效。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金星通过PPT向评议团成员和参会人员报告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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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佛冈分局坚持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在推动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取得一定成效。

  一、注重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分局领导班子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制,每年两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和措施,听取工作汇报,检查落实情况。

  二、注重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普法学法工作制度,坚持全员普法学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2024年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局内普法教育活动18场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期,邀请法律顾问专题授课1次,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满分率均为100%。坚持对社会公众及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活动,全面提升普法宣传效能。2024年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公园”等各类普法宣传30多场次,发放宣传册子670份。

  三、注重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扎实推动执法“观察期”制度落实。在执法“观察期”内对企业优先采取教育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试行轻微免罚、道歉承诺减轻处罚等措施,切实助企纾困。截至截至11月,召开企业约谈会、通报会24次,道歉承诺降低处罚1宗13万元,延期缴纳罚款1宗22万元,不予处罚案件4宗,启动执法观察期案件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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