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动态

佛冈县财政局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12-30 17:30:47来源:佛冈县财政局访问量:-字体

  2024年以来,佛冈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刚性约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指导采购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通过严格的标准和流程,将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紧密连接,保证了采购活动始终在预算框架内进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杜绝超标准、豪华采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同时,建立了预算部门与采购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预算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使得预算部门能够及时了解采购活动的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为预算调整和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持,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2024年全县通过政府采购招标项目预算22043.4万元,实际采购21695.3万元,节约资金348.1万元。

  二是坚持依法实施采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采购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督促并要求全县预算单位从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等方面,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体系,规范采购人的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粤财采购〔202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管理、意向公开、采购计划管理,到合同管理、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绩效评价、信息发布、争议处理、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等涵盖政府采购项目全周期的操作规范,建立常态化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监督。依法受理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种检举、投诉事项,2024年共收到投诉案件2起,采购人自行废标一起,投诉人撤诉一起,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公正。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