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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医保参保人 产前检查医保待遇有新规,居民医保参保人也可享受待遇

发布时间:2024-09-29 09:30:19来源:佛冈县医疗保障局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响应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号召,市医保局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措施要求,提高参保群众产前检查医保待遇,待遇和落地服务如何,大家一起了解下。

【产前检查保障范围扩大、标准提高】

自2024年10月1日(含)起,产前检查医疗费用设定孕次最高支付限额。

1.职工医保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孕次;

2.居民医保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孕次。

参保人在省内开展孕期产检服务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产检费用,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大额)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一致。

【过渡期待遇按“就高”原则给予保障】

1.2024年10月1日前终止妊娠的参保职工按原政策享受产检定额补助;

2.2024年10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终止妊娠的参保人产检待遇按“就高”原则,参保人可自行选择按原政策享受产检定额补助或产检就医费用报销待遇,同一孕次不得重复享受两种产检待遇;

3.2025年1月1日(含)后终止妊娠的参保人享受产检就医费用报销待遇,不再按定额核发产前检查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

2024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孕期档案后,按照以下方式办理产前检查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的产前检查费用可“一站式”结算。

1.线上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的“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模块进行备案;

2.线下到属地县、镇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温馨提示】

2024年10月1日(不含)前终止妊娠的参保人产检费用按原政策执行。

2024年10月1日(含)后终止妊娠的,未报销产检费用的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费用清单、发票、银行卡、病历资料(需医疗机构出具备注有末次月经日期或预产期的证明材料)到属地县、镇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附件:

佛冈县开展产前检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信息一览表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医保报销支付等级

咨询电话

县人民医院

石角镇环城中路287号

二级医院

0763-4290025

县妇幼保健院

石角镇青松西路48号

二级医院

0763-4286012

迳头镇烟岭卫生院

迳头镇烟岭大坪街12号

一级医院

0763-4561193

迳头镇中心卫生院

迳头镇106国道迳头段378号

一级医院

0763-4781157

水头镇卫生院

水头镇康源路3号

一级医院

0763-4884064

石角镇三八卫生院

石角镇三八街67号

一级医院

0763-4382099

石角镇龙南卫生院

石角镇龙南街85号

一级医院

0763-4861131

汤塘镇中心卫生院

汤塘镇汤泉东路42号

一级医院

0763-4631140

汤塘镇四九卫生院

汤塘镇四九街沿江路1号

一级医院

0763-4821223

龙山镇卫生院

龙山镇潖江街38号

一级医院

0763-4681223

龙山镇民安卫生院

龙山镇民安墟府前街25号

一级医院

0763-4831099

市内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医保待遇报销支付比例一览表

参加医保类别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职工医保

92%

90%

88%

居民医保

90%

75%

65%

佛冈县、镇医保业务经办窗口信息一览表

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县医保中心

石角镇文康路     

劳动社保大厦

0763-4290693

高岗镇         

党群服务中心

高岗镇高岗社区   

            府前街1号

0763-4511059

迳头镇       

党群服务中心

迳头镇府前路1号

0763-4782522

水头镇         

党群服务中心

水头镇府前街47号

0763-4721918

石角镇         

社会综合服务中心

石角镇环城中路45号

0763-4289131

汤塘镇         

党群服务中心

汤塘镇106国道    

(汤塘段)156号

0763-4636033

龙山镇         

便民服务中心

龙山镇府前路185号

0763-468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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