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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23 15:21:00来源:佛冈县市场监管局访问量:-字体

  目前,正值春夏交替,天气反复、气温高、湿度大,细菌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烂,极易引发肠道不适、食物中毒等问题。为切实做好汛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针对汛期食品安全特点,佛冈县食药安办、佛冈县市场监管局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消费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 

  (二)不购买不食用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 

  (三)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 

  (四)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 

  (五)使用洪水浸泡过的餐用具,要先清洗消毒。 

  (六)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2.jpg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要停业、整改,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不使用受洪水或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洪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

  (三)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

  (四)不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防止交叉污染。

  (五)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做好水源监测,成品检验合格后销售。

  (六)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七)不得销售、捐赠或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八)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

  此外,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应尽量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注意保留好相关购买票据;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并注意其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汛期避免一次性采购太多的食品,已开封的包装食品,应尽快食用。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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