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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河道漂浮物,持续改善水环境

发布时间:2023-05-26 15:37:57来源:佛冈县水利局访问量:-字体

  为切实维护县内水域干净、环境整洁,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我县不断完善河道网格化管护机制,并以每年两次的集中“清漂”为抓手,巩固河道水面漂浮物常态化清理整治成效。2023年度第一次“清漂”行动期间,全县共清理河道长度44.2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38.2吨,累计出动近600人次,投入资金约18万元,基本实现江河湖库水面无成片漂浮物,完成“清漂”工作阶段性任务,河道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一是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县河长办组织各镇开展“清漂”专题工作会议,指导督促各镇进一步优化“清漂”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常态化“清漂”,通过落实河道网格化管护经费、专职人员来充分保障河道两岸清洁。水头镇发动多主体共同参与,强化落实镇领导包村、镇村干部网格化包片、环卫公司包区块的制度,层层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龙山镇利用捕捞网、船只、钩机等作业工具对属地“一河三水”进行清理,重点打捞河流交汇处、占果圳渠首进水口、浮良水车步桥段等行洪排涝重点水域的水浮莲。

  二是加强督查,精准施策。县河长办成立“清漂”工作专项督查组全面负责“清漂”专项行动的组织发动、督查验收,同时运用在全县57个点位安装的视频监控,强化河流动态监管。在“清漂”行动期间,督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暗访、监控后台管理系统监测等形式提高河湖监管效率,对于“清漂”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镇责令整改。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护水氛围。县河长办联合南方日报佛冈站、清远日报佛冈站、融媒体中心成立“媒体河长”队伍,借助社会主流媒体平台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河小青”护河志愿队、各镇“河流护卫队”参与到“清漂”行动和河道常态化管护工作。营造舆论引导、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让保护河湖水环境成为广大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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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做好河道管护工作,实现河道保洁常态化。坚持县城河流常态化清理工作,确保对辖区内水面漂浮物常捞常清,并督促各镇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河道管护队伍,全面做好辖区内的水面漂浮物清理整治工作,系统推进全县水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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