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促进我县物业相关工作者深入理解和掌握物业服务管理法律知识,3月3日上午,市住建局、县住建局、市物业协会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系列培训班,邀请了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及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共66人到场参加培训。
培训现场,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副科长莫开勇同志在现场介绍了《条例》的起草、送审、修改、审议、批准、颁发实施的情况,讲解了各条款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条例》中明确重要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工作职责、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范围、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规范公共收益收支管理、防止乱分摊公共水电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装修房屋时欺行霸市、在出现物业服务真空时采取应急物业服务等群众特别关注的条款进行详细的讲解。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完善、细化我县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自我管理,为广大业主提供高质量、贴心的物业服务,妥善化解与业主的矛盾纠纷,与业主共建和谐文明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