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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2-08-22 17:12:34来源:佛冈县人大办访问量:-字体

  7月2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监察司法专业小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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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先后到潖江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保护区、潖江河上里桥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实地察看。
  座谈会上,听取了副县长张邦正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工作情况汇报,相关职能部门作了补充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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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小云对我县贯彻实施《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水源水质保护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通力协作,加快推进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出台和完善保护措施以及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水源地和水源地范围保护;二要加大对全县供水工程设施的维护管养,加大雨污分流和市政管道建设力度,完善我县生活污水运维机制,确保污水设施长期发挥作用;三要加大对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的综合治理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四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的违法行为;五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和自觉性,让“爱水、护水”变成家风、民风、社风深入民心。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监察司法专业小组金绍辉、李志加、何玉琼、林志强、郑伟机、朱群香、黄  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和环资工委主任禤国恒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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