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多措并举多点发力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白+黑”定点执勤
又在县城全面开展巡逻喊话劝导佩戴头盔宣传
努力推动骑行佩戴头盔的文明交通习惯
确保出行未佩戴头盔行为不反弹
巡逻喊话“戴上头盔!戴好头盔!”
“右边黄色衣服的美女,请戴好您的头盔!”
“前面穿着红色衣服的男士,请您戴好头盔!”
日间,执勤交警利用巡逻喊话的方式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进行现场喊话劝导,做到发现一起劝导一起,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纠违动起来,哨子响起来,手势打起来
执勤交警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重要时段站岗执勤,大力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交警吹响哨子提醒摩电驾乘人员佩戴头盔
执勤交警用手势示意摩电驾乘人员佩戴头盔
晚上10时30分,执勤交警仍坚守一线开展佩戴头盔劝导工作
执勤交警采取
“教育、纠正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
要求当场佩戴好头盔后方可放行
同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纠正其交通陋习
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生死间不能靠运气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生命只有一次
请安全出行、规范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