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至12月,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以整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擅自借庆祝名义开展商业牟利活动的行为为目标,一是从严查处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在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中违法宣称“特供”“专供”及“RMDHT”(人民大会堂)“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情形。三是持续打击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四是加大对妨害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禁设计、制作、发布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以及使用不规范中国地图的广告及商业宣传。五是依法查处低俗、庸俗、媚俗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严禁恶搞经典、恶俗营销、挑战公序良俗等营销宣传行为,加大对各类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
行动还加强了媒体监管,以烟、酒、食品、饮料、食用油等日常消费品为重点,加强对本地区的相关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和行政指导、约谈,对辖区的商场、超市进行重点检查,对重点媒体、网站开展定向广告监测,对城市主干道、地标建筑、大型商超、交通场站等重要区域以及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广告、广告牌加大排查力度,坚决查处借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营销炒作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共组织集中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112家,立案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