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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细各项防范措施 做到森林防火“打早打小打了”

县委主要领导率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21 11:11:33来源:清远日报访问量:-字体

  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钟盛祺)9月17日上午,县委书记潘国标率队调研督导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等工作,强调要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这两件大事,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县领导朱世业、张邦正等参加调研。

  加强值班值守森林防火重在“防”

  在石角镇林业站,督导组详细了解全县近期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以及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消防设备配置情况,督导组鼓励护林员们要继续保持高度戒备的状态,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督导组强调,森林防火重在“防”。目前,佛冈已经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加上近期天气高温少雨,森林火灾风险增大。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实做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森林防火不出问题。要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在消防业务培训和消防设备配置上“下功夫”,确保人员队伍机械装备时刻处于最佳临战状态,坚决做到森林防火“打早打小打了”。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防火知识,营造人人了解防火、关注防火、参与防火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早做好国庆和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林长和护林员、网格员、信息员、执法员要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巡查,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发生。

  在佛冈达味特钢有限公司,督导组详细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经营发展、生产流程等情况。督导组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企业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对照安全标准进行自查和整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补齐管理上的漏洞短板,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发布《森林防护禁火令》举报违规野外用火可获奖励

  进入秋季以来,高温干旱天气持续。目前,佛冈县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正在生效中,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四级,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如今,佛冈已制定并发布《森林防护禁火令》,筑牢森林安全防火墙。

  据了解,今年9月1日-18日,佛冈县降雨量58.4毫米,较常年偏少47.7%,尤其10日以来,佛冈县天气持续晴热干燥,18日最高气温达36.4℃,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而县气象局预计,未来几天佛冈县天气仍干燥,目前佛冈县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正在生效中,要加强火源管控,注意森林防火和家居用火用电安全,同时注意节约用水、科学用水。

  佛冈县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佛冈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佛冈县特制定《森林防护禁火令》。

  根据相关规定,《森林防火禁火令》生效期间,禁止在山上及距离山边30米范围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山,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火取暖,禁止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禁止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以及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据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违反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市民群众如发现森林火灾和森林防火区违法用火行为,可拨打12119或就近向当地镇政府、林业站进行举报,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县林业局给予1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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