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佛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黄小云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应禄、范桂宁、朱沛付、黄泽川、陈发兴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佛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谢振权,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伟光、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各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和县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发兴导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佛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金绍辉同志为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少捷同志为佛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少捷同志佛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
接受林耀京同志辞去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佛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金绍辉同志代理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根据《佛冈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新任职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通讯员:县人大办 张芳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