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佛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议案等。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应禄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小云、范桂宁、朱沛付、黄泽川、陈发兴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卓越,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和县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的有关规定,经佛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禤国恒同志为佛冈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
范健民同志为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波同志为佛冈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任命:
李富同志为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免去:
禤国恒同志佛冈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范健民同志佛冈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波同志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小云为新任命的领导干部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决定接受:
谭兵同志辞去佛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决定:
黄小云同志代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佛冈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佛冈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佛冈县供水服务中心扩建工程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佛冈县产业转移工业园聚宝B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
根据《佛冈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新任职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