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志愿者义务清扫人民公园,共同为创文助力。 (程浩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程浩)为切实加强佛冈县的“门前三包”管理,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宜居、置业环境,2月13日,县创卫办发布了佛冈县县城“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全县“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等详细内容,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全县县城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门前三包”要做到“五个一”
据了解,根据《清远市(县)区“门前三包”暂行管理办法》《清远市(县)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佛冈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佛冈县城(含城中村),对象为中心县城范围内的临街(含广场、车站)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以及其他单位和组织。
“门前三包”指的是包环境卫生、包立面整洁、包周边秩序。主要包括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雨)布;清除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垃圾、污水,维护好环境卫生,保护好环卫设施,禁止在责任区乱丢、乱吐、乱倒污物;在责任区内不得占道经营、作业,不得乱设摊档、乱搭建棚屋、乱停放车辆、乱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过门槛;每单位、门店要做到“五个一”:一份签约书、一个上墙制度、一个垃圾容器、一套清扫工具(扫把、垃圾铲)、一块抹布。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等。
组建“门前三包”义务监督队
文件指出,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以及各单位在县创卫网格的分工,5月至9月将开展佛冈“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此次“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将由县创文办、创卫办协调组织动员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参与“门前三包”治理工作。
县住建局将负责本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考核。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全县“门前三包”实施方案,将利用数字城管协助整治过程中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章)行为的取证,并对各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占道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将根据职能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特别要对沿街的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县公安分局将做好执法保障工作;组织交警大队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和处罚。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团县委将组织开展以“佛冈是我家,卫生靠大家”为主题的志愿者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进社区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组建志愿者“门前三包”义务监督员队伍,形成义务监督工作机制。
对拒不整改临街经营户录入诚信系统
据了解,石角镇政府、居(村)委会及有关社区是县城城中村、城郊接合部以及辖区居民住宅小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各单位、经营户、住户门前责任范围的确定和划分,确定具体责任人。同时负责开展日常巡查、考评和监督管理,建立台账和工作档案,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对违反环境卫生、绿化和市容市貌管理规定的临街经营户(含企业和个人工商户,下同),将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各临街经营户应对门前的流动摊档进行劝说清退,对不听劝清退的流动摊档,及时报县城监大队进行处理,如果临街经营户既不劝说清退流动摊档,又不报县城监大队进行处理,被发现三次以上的,由县市场监管局将该临街经营户的情况记录入诚信系统。
在整治基础上,县“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督查,对不达标的,责令各职责单位限期整改。县联合执法队对不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新闻单位也将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