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清远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解读会。
会前,与会人员一行到县气象科普基地深入了解气象资源的监测、利用,以及气象灾害的防御等知识。
会议组织观看了《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宣传专题片,并邀请来自省、市气象局的专家分别对《条例》和《规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据了解,《条例》和《规定》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强化了规范指引,在探测、区划和规划方面设计了具体的管理制度,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推进的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责任体系。《规定》经过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雷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提升雷电灾害防御整体水平,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河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实施《条例》《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气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全力抓好学习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开展科普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气候资源保护意识和防御雷电灾害意识。要严格落实实施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切实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好《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效能和气象防灾减灾抗灾能力的整体能力。县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和《规定》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力督促《条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和有效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建星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