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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通报11月份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结果

发布时间:2022-12-09 10:24:45来源:佛冈县融媒体中心访问量:-字体

  12月7日下午,我县召开2022年11月份佛冈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结果通报会,对相关单位颁发流动红黄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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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至30日,县创文办对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开展考核。会议通报了考核结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成灼为8个先进单位颁发了流动红旗,为2个单位颁发流动黄旗。

  根据通报结果,获得2022年11月份流动红旗的单位有:专项类A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专项类B组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乡镇类高岗镇。获得2022年11月份流动黄旗的单位有:专项类A组石角镇政府,专项类B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流动红黄旗制度的要求,获得流动红黄旗的单位,在流动周期内必须将流动红黄旗悬挂在单位文明创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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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各镇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创建存在问题和日常督查月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总结规律,保持常态长效管理。要围绕“六个周边”,重点解决环境卫生、乱停乱放、“牛皮癣”、电动车违规上路等问题,联合排查整治,确保县城重点点位周边按照标准整改到位。要从“六个方面”发力,加大城市停车位的划线管理和文明劝导,统筹解决好小广告乱张贴等问题,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要做好入户调查问卷工作,广泛倾听收集意见建议,了解群众诉求需求,积极引导群众齐心协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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