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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召开今年3月份佛冈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结果通报会

发布时间:2022-04-22 15:26:31来源:佛冈县融媒体中心访问量:-字体

  4月21日上午,我县召开今年3月份佛冈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结果通报会,对相关单位颁发流动红黄旗。

  4月7日至8日,县创文办对我县实地点位进行了考核。会议通报了考核结果,县委副书记潘浩为7家先进单位颁发了流动红旗。

  根据通报结果,获得2022年3月份流动红旗的单位有:专项类A组石角镇、县公安局;专项类B组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类高岗镇。

  根据流动红黄旗制度的要求,获得流动红黄旗的单位,在流动周期内必须将流动红黄旗悬挂在单位文明创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显著位置。

  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嵌对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镇各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包括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落实好“门前三包”政策、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做好居民小区整治工作、开展三线示范提升、城市美化亮化工作。

  县委副书记潘浩在会上表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重大民生工程,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坚定信心,抓在日常、抓出力度,针对突出短板弱项,做好整改谋划,按照工作节奏安排,做到科学有序不乱。整改工作要做到举一反三,主动排查,立行立改。要把文明创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干在平常,各镇各单位要做好工作规划,常态化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推动我县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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