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我县召开今年10月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结果通报会,对相关单位颁发流动红黄旗。
11月3日至4日,县创文办开展了10月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点位考核。会议通报了考核结果,县委副书记杨德银为8家先进单位颁发了流动红旗,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嵌为3家后进单位颁发了流动黄旗。
根据通报结果,获得2021年10月份流动红旗的单位有:
专项类A组县公安局、城管局;专项类B组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局、交运局、文广旅体局;乡镇类水头镇。
获得2021年10月份流动黄旗的单位有:
专项类A组石角镇、专项类B组住建局,乡镇类高岗镇。
根据流动红黄旗制度的要求,获得流动红黄旗的单位,在流动周期内必须将流动红黄旗悬挂在单位文明创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显著位置。
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嵌对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镇各单位要常态化推进6大专项整治行动和6个创文工作方案,实施三大基础工程。要持续发力推动基础设施完善和提升,尽快推进改造市场、停车场的建设,推动提升道路安全、背街小巷改造、配合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工作的实施。并要求把文明村镇创建纳入到乡村振兴项目中。
县委副书记杨德银在会上表示,文明城市创建是注重过程、常态长效的长期工程,必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各镇各单位要强化思想意识,主动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做好“内”“外”文明大文章,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完善便民化设施促进市民群众的文明行为,让人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