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我县召开2021年9月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结果通报会,对相关单位颁发流动红黄旗。
9月29日至30日,县文明办对我县实地点位进行了考核。会议通报了考核结果,县委副书记潘浩为8家先进单位颁发了流动红旗,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嵌为4家后进单位颁发了流动黄旗。
根据通报结果,获得2021年9月份流动红旗的单位有:
专项类A组石角镇、县公安局,专项类B组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镇类汤塘镇。
获得2021年9月份流动黄旗的单位有:
专项类A组县城综局、专项类B组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类水头镇。
根据流动红黄旗制度的要求,获得流动红黄旗的单位,在流动周期内必须将流动红黄旗悬挂在单位文明创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显著位置。
县委副书记潘浩在会上表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我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到文明是管出来的,始终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永不懈怠,严格对标对表,落实长效常态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同时,各单位要以红旗为榜样,进一步树立“比学赶超”意识,形成争红旗、卸黄旗的良性循环,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全力以赴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嵌对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就常态化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严格落实6个文明创建工作方案,常态开展6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门前三包”、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广告牌、“三线”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破解城市管理的痛点、难点、堵点,将文明创建方案落到实处。
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完善提升。一是实施首批石角镇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封闭环城路、振兴路等17个道路调头位,解决县城交通道路中央隔离防护栏缺失、道路调头位、交通灯设置不合理等交通安全问题。二是增配文明交通劝导员,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三是整治临街住宅楼空调滴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