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佛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黄小云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桂宁、黄泽川、陈发兴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华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绍辉,县监委以及县人民法院、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关于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佛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江红平同志为佛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小平同志为佛冈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郑按双同志为佛冈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
江红平同志代理佛冈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宋小平同志代理佛冈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郑阳胜同志为佛冈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郑从军同志佛冈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梁艳文同志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功节同志佛冈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佛冈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新任职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