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执法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水头镇水龙尾铅锌矿涉镉污染源整治工程现场、水头镇污水管网建设现场、吉利停车场、篁胜五期工地、篁胜小学工地项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2020年1-6月,全县空气质量AQI达标率达98.3%,PM2.5浓度达26微克/立方米,达到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省考江河良塘断面水质控制在国家Ⅲ类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控制在国家Ⅱ类标准。地表水涸江河水质控制在Ⅱ类、Ⅲ类标准,烟岭河水质控制在Ⅱ类标准,全县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达标。
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指出,各责任单位要认清形势,聚焦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大共管共治力度,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有效推进;要加大宣传,增强意识,加强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保法律的宣传普及,依法全面及时有效公布信息;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大综合监管,协调解决生态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要压实责任,严格执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做好年底冲刺,确保生态环境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有新进展、有新成效、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