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佛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接受有关人员辞去清远市人大代表职务的事项。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黄小云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应禄、范桂宁、朱沛付、黄泽川、陈发兴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金绍辉、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和县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佛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李小珑辞去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