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佛冈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5)》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佛冈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5)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30天,2018年04月24日--2018年5月24日
4、审批、公告单位:佛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
5、公示地点:佛冈政务网、清远日报佛冈新闻版、住建局大堂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佛冈县住房和城乡规建设管理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县住建局。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告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住建局大楼704室,规划设计室
联系电话:0763-4275078
规划成果简介
1、规划范围: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层次包括县域、城市规划区和城市集中建设区三个空间层次。
1、县域:为佛冈县域行政辖区,包括石角、汤塘、迳头、水头、龙山、高岗6个镇,总面积约为1293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与县域范围一致。
3、城市集中建设区:东至三连、二七、城迳等村,南至吉田、凤城村,西至科旺及龙南原小坑村,北至城迳、原东二村,面积约80.42平方公里。
2、总体目标: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食品饮料、电子信息、通用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生命健康、高端美颜、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为重点,以科技、产业、制度、文化等各类创新为支撑,以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扩大利用外部资源和市场为途径,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落实广清一体化战略,加快对接融入珠三角,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力促经济较快增长,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加快实现全局风景化。
3、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
(1)城市性质
本次规划将佛冈县城的城市性质确立为:清远市城市副中心及南部地区重要门户城市、广清一体化绿色高端产业成长新区、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生态宜居滨江城市。
(2)城市职能
1、国际健康养生旅游基地。
2、环珠三角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门户。
3、清远市城市副中心及新兴产业基地。
4、主要规划方案:
(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035年县域常住人口为4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68万人,城镇化率为72%。发展成县城镇石角镇20万人,汤塘镇14万人、龙山镇8万人,迳头镇4万人、水头镇4万人、高岗镇4万人。规划将佛冈县城市空间结构梳理为“双心一核,两轴多点,北中南三片”的T字型开放式空间结构
(2)中心城区
1)规划城市集中建设区形成“一带,四核,五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一带是以潖江及两岸景观为发展带;四核:包括滨江商业中心、行政办公和传统商业中心、文体商业中心、旅游体验中心;五组团:分别为先进制造组团、江南生活组团、综合服务组团、龙凤新区组团和旅游地产组团。
2)建设用地规模
2035年,城市集中建设区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4.77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03.2平方米。
3)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城市集中建设区道路网呈 “一环+四横四纵”主干网络,形成“网络+放射”的结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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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规划
加强和完善佛冈文化设施的建设,注重文脉延续,赋予时代内涵,凸显文化底蕴,重塑城市形象。进一步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兴旺,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规划期内重点建设社区文化活动设施,解决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不足的矛盾;适时建设县级标志性文化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规划至2035年,城市集中建设区的文化设施用地16.3公顷,人均0.68平方米
根据《广东省城市规划文化设施规划建议指标》对文化设施进行配置,规划按“县级—组团级—社区级”三个层次的城市文化设施体系配置。
县级文化设施:主要包括文化馆、文化中心、博物馆,图书馆、剧院、展览馆等。本次规划新增1处文化馆,6处文化中心、3处公共图书馆、3处影剧院、3处展览馆。
组团级文化设施:主要结合组团分布,设置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
社区级文化设施:文化站,文体活动广场、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级设施与相应级别的体育文化设施合设,为非独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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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绿地系统规划
本次规划形成了斑块镶嵌、玉带串珠、山水交融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结构。
点:结合规划的多个社区公园,较为均衡地散布于城区的多个绿化节点;
线:以潖江为依托所形成的滨江绿带;
面:北山森林公园、羊角山森林公园等构成的面状绿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62.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54%,公园绿地面积181.65公顷,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09平方米。依托佛冈县良好的自然山水资源,形成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以及广场用地和谐统一、体系完善的城市绿地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佛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