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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佛冈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
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09:32:05来源:佛冈县自然资源局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为健全佛冈县公示地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决定性作用,及时反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动态变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佛冈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各项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定于2026年12月8日(星期二)在佛冈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佛冈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2月8日(星期二)下午3:00。

  地点:佛冈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凡户籍在佛冈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佛冈县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11月2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1);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委托书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报名申请材料可直接到我局现场提交。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报名时间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确定听证会代表

  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不超过25人。其中具有土地、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5日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0763-428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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