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公证员。因佛冈县公证处目前只有一名公证员,公证员人数不足法定条件,无法正常办理公证业务。为保障我县公证服务的正常供给,解决我县公证员不足、无法办证的困难,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在我县设立办证点,为辖区群众办理各类公证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证点名称: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佛冈办证点。
二、办证点地址:广东省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四楼401。
三、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致电预约)。
四、业务范围:包括亲属关系证明、财产继承、遗嘱、委托、声明、合同、涉外公证等国内外各类公证业务。具体业务可致电咨询或前往办证点了解。
五、办证模式:办证点作为我县的便民服务受理窗口,可提供公证咨询、受理、审批、收费、文书领取等服务事项。办证点所有受理、审核、出证、公证收费及服务费用,均由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全权负责、收取,全程监督。
六、咨询电话:佛冈办证点电话:0763-4283600;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电话:0763-3336959。
特此公告。
佛冈县司法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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