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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065号

发布时间:2026-09-29 10:53:13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我中心依据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用途

面积(㎡)

法院案号

1

粤(2022)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17455号

欧阳凤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汤塘镇熹谷路28号熹谷一街17号8栋1704房

住宅

72.84

(2026)粤1802执3157号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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