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佛冈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将于2026年10月16日起正式启用13套电子监控设备,设备类型为固定式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8套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设置地址、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设置位置如下:
1.佛冈县石角镇兴业西路金域中央路段;
2.佛冈县石角镇兴业西路101号路段;
3.佛冈县石角镇教育南路12号路段;
4.佛冈县石角镇教育南路52号路段;
5.佛冈县石角镇南港路城西市场路段;
6.佛冈县石角镇法政路54号路段;
7.佛冈县石角镇龙溪路;
8.佛冈县高岗镇高岗街56号路段。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如下:
上述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
二、5套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监控设备设置地址、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设置位置如下:
1、佛冈县石角镇诚迳村国道G106线K2326+300M北向;
2、佛冈县迳头镇社背村国道G106线K2316+700M北向;
3、佛冈县迳头镇社背村国道G106线K2316+700M南向;
4、佛冈县迳头镇烟岭村国道G106线K2307北向;
5、佛冈县迳头镇烟岭村国道G106线K2307南向。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如下:
上述设备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佛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6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